黃潔貞倡孕乳婦女獲豁免
【本報消息】立法議員、共建好家園協會理事長黃潔貞亦關注政府的新指引,要求未接種疫苗的兩類僱員至少每隔七天核檢。她理解當局推出有關措施是防疫需要,但公共或私人實體工作僱員都期望可增加友善配套措施,以充分體現自願接種原則。
自指引公佈起,黃潔貞已收到不少懷孕或母乳媽媽反映,她們一直配合防疫工作,僅因擔心胎兒或子女健康而暫緩接種疫苗,未來頻繁的核檢,加上要安排於非辦公時間進行,對日常生活、放假休息以及照顧新生嬰兒等安排都造成影響;有母乳媽媽提到是否能開立“不適合接種疫苗的醫生證明”,以及現時衛生部門發出的“餵乳哺育證明”是否能代替;亦有意見指接種第一劑到第二劑疫苗的間隔時間,是否可免核檢等問題。
黃潔貞指出,政府的“新型冠狀病毒疫苗問題集”中,已提到“由於疫苗對胎兒的安全性資料仍然欠缺,孕婦除非前往高風險地區,否則在感染的風險不是很高的情況下也應暫緩接種”。因此,母親們對接種疫苗的憂慮是可以理解的。另外,她指新防疫指引涵蓋公共或私人實體,現時當局已對公務員發出較為具體的指引與配套措施,包括持有因健康狀況“不適合接種疫苗的醫生證明”的公務員,可到四個檢測點進行免費核檢。然而,當局要私人實體自行制定具體時間表和方案落實指引,這在執行上令很多企業中小企的僱主或僱員都感到不便,例如核檢費用無論是由僱主或僱員承擔,都屬於一項較長期的負擔。
降低收費延有效期
為此,黃潔貞促請當局能因應這些疑問逐步解釋,讓包括公務員、私人企業僱主及僱員、懷孕或母乳媽媽,都能更好配合新防疫指引。包括建議當局能制定相應的配套或指引範例,供私人實體參考,讓已開立“不適合接種疫苗的醫生證明”的僱員、以及讓有餵乳哺育證明的母乳媽媽同樣可享有免核檢收費;另外為僱員研究降低核檢收費及延長核檢有效期,在不能用作出入境的前提下,由每七天一檢,延長至每十四天一檢,為僱員提供友善配套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