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者:賭牌批給宜不超六個
【本報消息】賭牌數量為修改博彩法諮詢文本中的重點之一,政府指持開放態度,強調維持博彩業一定規模帶來規模效應,但不能無限膨脹。有學者認為,政府強調賭牌數量要考量一定規模,主要考慮社會穩定性、博彩業結構的變化以及平衡其他行業發展等因素,認為維持目前規模是合適的,建議賭牌批給不多於六個。
目前賭牌數量是三正三副,就賭牌數量需要考慮規模效應,澳大博彩研究所所長馮家超表示,這是平衡未來發展的重要考量。現行博彩法規定“經營娛樂場幸運博彩之批給至多為三個”,諮詢文本指出“在法律中明文規定禁止將幸運博彩的經營權作出轉批給。”意味倘維持目前的六家博彩經營者,須修改博彩法。對於未來賭牌數量,政府強調要具一定規模,即在規劃過程中並非採取自由市場開放式發展,需要平衡不同因素以考慮澳門可持續發展作出的最優組合。
發展中場需規模化
第一,社會經濟穩定,安居樂業。目前博彩業聘用僱員近十萬人,未來賭牌數量若少於目前,可能出現社會不穩定;第二,客源地限制跨境推廣活動,令到貴賓廳板塊萎縮,疫下貴賓廳復甦緩慢,亦難以寄望利用貴賓廳引領行業復甦,在內外因素下,依重中場發展是未來方向。由於中場發展不像貴賓廳般依賴少數的豪賭客就能拉動賭收,須講求規模效應,同時,要回到疫前的發展水平,相應地中場要具規模的競爭力;第三,博彩業一業獨大,窒礙其他行業展,故近年社會希望行業適度規模。
今次博彩法諮詢,將充分討論下一階段博彩業的適當規模。他認為,由於貴賓廳板塊大幅萎縮,若維持目前的賭牌數量,賭收難與疫前相提並論,但可穩定就業、經濟、民生發展,有利於行業生態平衡,認為維持目前規模是合適的。疫前該研究所曾做調查顯示,居民對當時的博彩業規模認為是適當的,故建議博彩經營者不多於六個,以穩定及平衡發展。而且,從修法技術層面,不多於六個,既可以控制規模, 又具有彈性空間。政府可以因應正式公開競投賭牌時的實際環境和情況, 選擇六或以下一個數目亦可符合新法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