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特搜
特殊情況通行難
宜選口岸來過關
外僱工作應守法
貪賺外快必究責
△青茂口岸“合作查驗,一次放行”通關模式確實方便,但有讀者反映,踩單車經青茂口岸回澳,但不能走人工通道,單車又長無法走自助通道,被勸喻使用其他口岸過關。
經向警方查詢,原來不管旅客攜帶的是行李箱還是單車,都會被視作“行李”處理,但由於自助通道內空間有限,若“行李”體積不大可使用自助通道過關;但如果“行李”體積太大,避免損毀通道內的閘門等設備,關員則會勸喻對方使用其他口岸過關。另外,青茂口岸所設人工通道,主要用作應急和處理特殊情況,未具條件使用上述自助快捷通道的旅客,建議優先考慮使用關閘或其他口岸,避免輪候時間較長,影響出行安排。
△兩名緬甸籍家傭日前被市政署人員發現懷疑在盧廉若公園近羅利老馬路一帶向途人販賣食品,懷疑涉及非法工作,通知治安警到場截獲二人。經查後,二人均承認在上址向途人兜搭,當途人有需要購買時,便從附近取出食品交易,聲稱收益歸自己所有,並非受僱他人,亦沒有向相關部門申請許可。兩人涉嫌觸犯《聘用外地僱員法》的相關規定,轉交勞工局跟進。
外地僱員在澳非法工作時有發生,部分外僱在工餘時賺取外快,已屬犯法行為,一經判罰,其在澳逗留許可將被廢止。僱主應提醒屬下家傭及外僱,切勿因小失大,因賺外快而觸犯本澳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