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屆立會選舉彰顯法治精神
九月十二日澳門第七屆立法會選舉順利完成,選舉產生了十四名立法會直選議員、十二名間選議員。這次選舉遵循嚴格按照憲法和基本法辦事原則,維護了憲法和基本法共同確立的特別行政區憲制秩序,彰顯了法治精神。
選舉的本意是指“選賢舉能”。在當代社會,選舉是政權組織的基本形式和代議政治的基礎。選舉的核心要素是一套程序安排,把選民分散的意志以選票的形式集中起來,選出合適人士在代議機關參與立法和監督政府,形成合理的利益調整機制。澳門立法會的選舉程序主要包括選民登記、政府成立選舉管理委員會、候選人名單的提出及接納、開展競選活動、選民投票、選票核算和確認當選。在選舉過程中,可能還出現候選人資格、選票核算等方面的有關爭議,澳門立法會選舉法對解決機制和訴訟程序都有明確規定。
嚴格按法規進行
選舉必須以合法性為基礎。選舉的每一環節必須嚴格按照法律規定的規則進行。違反法定的選舉程序,嚴重的就會導致整個選舉無效。只有嚴格按照法律規定的程序進行,才能做到選舉過程的公正、公平和廉潔,才能使得選舉活動本身有吸引力,才能使得選舉結果有權威性、正當性和認受性。這次立法會選舉,無論是政府組織選舉管理委員會,選舉管理委員會履行職責、制訂選舉指引、審核提名程序和參選人被選資格並作出決定、處理選舉投訴等,終審法院作出有關裁判,還是各參選團隊備選參選、社會各界參與、居民行使民主權利、本地新聞媒體報道選舉等方面,均一絲不苟、嚴格依法。整個選舉過程是全面準確貫徹“一國兩制”方針和憲法、基本法,認真執行澳門立法會選舉法規定的生動體現。
落實愛國者治澳
本屆立法會選舉產生的直選議員和間選議員均為愛國愛澳人士,貫徹落實了“愛國者治澳”原則。“愛國者治澳”是全面準確貫徹“一國兩制”方針必須遵循的根本原則。根據澳門基本法和立法會選舉法的規定,立法會選舉的參選人必須擁護澳門基本法、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擁護澳門基本法、效忠澳門特別行政區,是愛國者的最低標準和要求。制訂澳門基本法的法律依據是中國憲法,擁護基本法就必然要擁護憲法及其確立的原則,尤其是 “一國兩制”、 “澳人治澳”、高度自治及“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地位”等。立法會議員的參選人必須真誠維護憲法和基本法確立的澳門特別行政區憲制秩序,不得從事任何危害國家主權安全、挑戰中央權力和澳門基本法權威、利用澳門對內地進行滲透破壞的活動等。此次選舉的結果,為第七屆澳門立法會組成和政治生態開創了新的局面。澳門特別行政區的依法治理進入了一個新時期。
澳門立法會選舉既是澳門特別行政區政治生活裡的重要事件,也是“澳人治澳”的重要體現和澳門居民行使民主權利、參與澳門特別行政區治理的重要途徑。澳門回歸後,在憲法和澳門基本法共同構成的憲制基礎上,根據澳門立法會選舉法所規定的具體選舉程序和選舉規則,已歷經了七次立法會選舉。立法會議員名額從回歸時的二十三名增加到現在的三十三名,選舉產生的議員從回歸時的十六名增加到現在的二十六名。澳門居民通過立法會選舉,依法表達了自己的政治意願,參與和見證了澳門“一國兩制”的生動實踐。(小題為編者所加)
全國人大常委會澳門基本法委員會委員
澳門創新發展智庫總裁
王 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