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牌男子撞車受傷求醫揭違令
【本報消息】一名本地青年涉嫌在停牌期間駕駛重型電單車發生交通意外,自行前往山頂醫院求醫時被揭發事件被捕,案件有待跟進。
涉案本澳男子姓羅,二十歲,報稱銷售員,涉嫌觸犯違令罪,被移送檢察院處理。
案情指出,本月十一日凌晨三時許,治安警接獲山頂醫院通知,指羅某到醫院求診,報稱因交通意外受傷。警員到場接觸羅某,其聲稱當日較早時間駕駛重型電單車接載女友,途經船澳街與海灣南街交界時,突然被一輛私家車撞倒。
羅某與女友均受傷倒地,但當時認為傷勢不嚴重,故未有報警,在與涉事私家車司機協議並留下聯絡方式後各自離去。
羅某向警員聲稱事後感到疼痛,才自行前往醫院求醫,最終被揭發有人在禁止駕駛期間駕駛。據警方資料,羅某於本月九日因超速駕駛被初級法院判處禁止駕駛七個月至明年四月八日,意外發生時正處禁止駕駛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