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到閩指定區入澳須醫觀
【本報消息】應變協調中心訊: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應變協調中心宣佈,因應福建省相關區域疫情變化,衛生局根據《傳染病防治法》第十條和第十四條的規定要求:
自即時起,所有在十四天內曾到過福建省莆田市仙遊縣楓亭鎮的入境人士,應立即發短信至六三三三 · 七四九二或致電專線二八七一 · 五二九六向應變協調中心報備以便安排接受集中管理醫學觀察;
所有曾到過福建省莆田市仙遊縣楓亭鎮以外的醫學觀察措施不變,即曾到過福建省莆田市仙遊縣的入境人士須接受集中管理醫學觀察至離開當地後十四天但最短不少於七天;已入境人士,須接受自我健康管理至離開當地十四天為止;
自昨日下午三時起,所有曾到過福建省莆田市的入境人士,須出示四十八小時內作出的新型冠狀病毒核酸測試陰性結果證明;出現疑似症狀人士須立即就醫及接受核酸檢測的措施至離開當地廿一天為止;
自昨日下午三時起,所有曾到過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區界山鎮的入境人士,須按照衛生當局要求在指定地點接受醫學觀察至離開當地後十四天但最短不少於七天,而已入境人士,須接受自我健康管理至離開當地十四天為止,出現疑似症狀人士須立即就醫及接受核酸檢測的措施至離開當地廿一天為止。
接受自我健康管理期間健康碼將變為黃碼,期間須在開始措施的第一、二、四、七、十二天接受最多五次的新冠病毒核酸檢測,免費核酸檢測預約連結為:https://app.ssm.gov.mo/mandatoryrnatestbook。核酸檢測結果不會上載至澳門健康碼亦不可用作出入境。如需將核酸檢測結果在澳門健康碼顯示,須自費檢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