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中起實施仍須醫觀兩周
港五類外國人允申請入境
【本報消息】應變協調中心昨宣佈,入境前廿一天都在港的合資格外國人,下周三(十五)日可申請入境,十二歲以上者須完成疫苗接種,入境後亦要接受十四天醫觀。至於從港來澳何時免隔離,當局仍在評估,重申要與內地防疫政策保持一致。
應變協調中心昨舉行記者會,山頂醫院醫務主任戴華浩、旅遊局公共關係處長藍同好、治安警察局公共關係處長李德輝和傳染病防制暨疾病監測部協調員梁亦好共同會見傳媒。
須長期居港生活
鑑於近期香港疫情進一步受控,當局稱有條件放寬在香港長期逗留“非居民外國人”入境,允許入境前二十一天未曾到內地、澳門或香港以外的地方並符合下列條件的“非居民外國人”申請入境。
五類獲豁免人士包括:已取得澳門有權限機關發出的居留許可人士;已取得澳門有權限機關發出的外地僱員身份的逗留許可或以工作為目的的入境憑證的人士,及其取得逗留特別許可的隨行家屬;澳門居民的配偶或近親;來澳參加重要商務、學術或專業活動的人士;已獲澳門高等教育學校錄取的學生。
為減少有關人士對本澳傳染病風險,十二歲或以上的申請人必須出示香港特區政府認可的已完成新冠病毒疫苗接種程序,或出示不適合或不必接種新冠病毒疫苗的醫生證明。獲豁免人士入境時仍須出示新冠病毒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入境後仍須接受十四天醫學觀察。
有關措施於本月十五日開始接受申請,最快於本月二十日可以入境,申請者可使用外國人豁免防疫入境限制申請系統申請。當中,澳門居民的配偶或親屬需由澳門居民作出申請,來澳參加重要商務、學術或專業活動的人士須由澳門的機構或企業作出申請。
港澳免隔待公佈
對於新措施實施後入境人數的評估,梁亦好表示,現時每日由港來澳的中國公民(內地港澳台居民),約七十至一百人。在港的外國人,須符合上述系列條件才可入境本澳,相信是有必要性才來,故料每日人數不多於七十人。
港府下周三(十五)日推出供廣東省及澳門非香港居民免檢疫往港的“來港易”計劃。梁亦好表示,由港回澳,仍要接受十四天醫觀。至於何時免醫觀,她重申因澳門與內地低風險地區一直有人員往來,毋須隔離,澳門與內地防疫聯防聯控,保持一致,與港商通關便利、毋須隔離,一定要與內地政策一致。三地一直保持溝通及有評估,當有免隔離措施,定會詳細公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