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改委:《橫琴方案》促澳經濟適度多元
近日,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了《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建設總體方案》和《全面深化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改革開放方案》。九日下午,國務院新聞辦公室舉行新聞發佈會,國家發改委、財政部、海關總署等多部門相關負責人解讀這兩個方案並介紹橫琴、前海開發建設有關情況。
更好推動“雙循環”
國家發展改革委副主任、粵港澳大灣區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副主任叢亮表示,為充分發揮橫琴、前海在進一步深化改革、擴大開放、促進合作中的試驗示範作用,引領帶動粵港澳全面合作,黨中央、國務院決定建設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全面深化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改革開放。
這是深入實施《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的重大舉措,有利於提升粵港澳合作水平,把大灣區建設引向深入;有利於豐富“一國兩制”實踐,支持港澳長期繁榮穩定;有利於進一步深化改革、擴大開放,更好推動國內國際雙循環相互促進。
其中,《橫琴方案》緊緊圍繞促進澳門經濟適度多元發展的初心,堅持目標導向和問題導向相結合,立足服務澳門、推動琴澳一體化發展進行謀劃和設計,主要內容概括起來包括幾個方面:一條主線、四大定位、三個階段目標、四大任務和若干保障措施。
一條主線,就是促進澳門經濟適度多元發展,這是我們推進橫琴各項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
歷三階段發展目標
四大定位,就是促進澳門經濟適度多元的新平台,便利澳門居民生活就業的新空間,豐富“一國兩制”實踐的新示範,推動粵港澳大灣區建設的新高地。
三個階段目標,就是分別對應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二○二四年、二○二九年兩個任期時間節點,以及全國二○三五年現代化建設的時間節點,提出了體制機制、產業發展、公共服務水平等方面的發展目標。
四大任務,就是發展促進澳門經濟適度多元的新產業、建設便利澳門居民生活就業的新家園、構建與澳門一體化高水平開放的新體系、健全粵澳共商共建共管共享的新體制。
若干保障措施,就是全面加強合作區黨的領導和黨的建設、強化法治保障、加大賦權力度、建立健全風險管理機制、加強組織實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