趁“拍檔”離澳申請四十萬中小企援助自用
男子挪用餐廳廿萬公款送檢
【本報消息】本地漢與友人合資開餐廳,趁“拍檔”離澳期間挪用二十萬公款,又私下以公司名義申請政府近四十萬中小企援助自用。事主發現事件向檢察院舉報,司警本月二日傳召疑人問話,現正追查騙款下落。
懷疑有人“食夾棍”
疑人姓梁,男,四十一歲,澳門居民,現時無業。警方以相當巨額詐騙及信用濫用罪對其落案起訴,移交檢察院跟進。
涉案梁某與友人二○一七年開始合資,在黑沙環區經營一間酒吧餐廳,事主一九年九月至去年三月期間離澳工作,並將公司暫時交予梁某管理,回澳後發現餐廳二十萬澳門元公款不知所終,向梁某了解亦無法解釋。另外,事主發現公司銀行賬戶有一筆三十九萬九千澳門元的進出,懷疑有人“食夾棍”。
援助轉私人賬戶
事主對梁某興師問罪,期間有人承認以公司名義,申請經濟局的中小企援助計劃,收到援助後轉到自己私人賬戶。事主要求梁某歸還款項,梁某稱資助由自己申請,拒絕交出援助金。事主怒火中燒,認為有人利用公司名義詐騙政府,今年三月透過律師向檢察院檢舉。
司警按檢察院要求介入調查,經向經濟局了解,確定梁某曾經申請中小介援助計劃,用作購買防疫用品和支付員工薪酬,而相關援助金必須專款專用。司警本月二日傳召疑犯至司警局調查,期間梁某拒絕交代事件,警方以相當巨額詐騙及信用濫用罪對其落案起訴,移交檢察院跟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