狠母先棄嬰出獄後傷女被拘
【本報消息】緬甸狠母兩年半前將剛出生女嬰棄置工作地點冷氣機槽,被僱主揭發報警被判入獄。狠母出獄後死性不改,於中區某院舍居住期間,對女兒施以暴力,導致女童手臂受傷,被院舍職員發現送院。司警接獲山頂醫院轉介,展開調查並將疑人拘捕。
涉案人姓PUII,女,三十歲,緬甸籍,持行街紙。涉嫌觸犯傷人罪移交檢院跟進。
司警本月一日接獲山頂醫院急診部通知,懷疑發生虐兒案件要求介入調查。調查期間與中區某院舍職員接觸,職員稱事主與疑人於院舍暫住,上月三十日工作期間目睹涉案人對事主施暴,隨即上前阻止並將女童送院檢查。警方透過監控記錄,確定疑人作案,並將其拘捕。
曾涉棄嬰囚兩年半
經翻查記錄,司警發現疑人與二○一八年十二月十三日發生的一宗遺棄案有關,當年於中區任職家傭的疑犯在十一度的低溫下,將剛出生女嬰棄於單位窗外冷氣槽。戶主發現疑犯在洗手間遺留血漬以及血塊,且神情有異,隨即報警求助,期間疑人否認曾經生產。直至翌日凌晨戶主聽到窗外有嬰兒哭聲,發現女嬰再度報警求助,消防到場將女嬰救起,送往醫院治理。經親子鑑定後,確定嬰兒由疑犯所生,司警同年十二月十六日將之拘捕,移交檢院被判兩年半徒刑。
女唔聽話出手勸教
疑人入獄後,女嬰在相關部門安排下入住中區某院舍,直至今年六月十六日疑人刑滿出獄,七月十二日獲安排入住同一院舍,八月三十日再次虐兒被司警拘捕。調查期間,疑人承認作案,聲稱女兒“唔聽話”所以出手勸教,警方以傷人罪對其落案起訴,移交檢院跟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