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地鐵保安拖拽乘客被停職
【香港中通社二日電】西安市公安局、西安市紀委監委於今日通報,有關八月三十日“地鐵保安拖拽女乘客”一事,認為保安員陳某某工作方法簡單粗暴,責令其所屬保安公司對其予以停職並依規調查處理。
處置方法簡單粗暴
西安市公安局通報,經查,郭某(女)在地鐵車廂內大聲吵鬧,並與乘客陳某有輕微肢體衝突,擾亂地鐵公共秩序;保安員陳某某在處置突發事件過程中不冷靜,方法簡單粗暴,存在拖拽行為,造成惡劣影響。
根據目前調查掌握證據,乘客郭某、陳某擾亂地鐵公共秩序的行為,情節輕微,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十九條第(一)項之規定,對郭某、陳某不予治安處罰,由公安機關給予批評教育。根據《保安服務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公安機關對保安公司崗位責任制度、保安員管理制度落實不到位等問題責令限期整改。
七名負責人被處分
另據西安市紀委監委調查,給予西安市軌道交通集團及其運營分公司三名相關負責人黨內警告處分,一名相關負責人調離工作崗位,兩名相關負責人誡勉談話,一名相關負責人談話提醒。
事發於八月三十日十六時五十五分,郭某乘地鐵三號線行至青龍寺站時,因其接打電話聲音較大,對面乘客陳某提醒其注意言行,隨即兩人發生口角。其間,地鐵公司保安員陳某某到場制止雙方衝突,並要求兩人下車處理,郭某拒絕下車。因郭某持續大聲吵鬧,影響地鐵公共秩序,在車輛到達大雁塔站後,保安員陳某某強行拉拽郭某下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