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議員涉非法集結囚三月
【中新社香港三十一日電】三十一日,香港大埔區區議員姚鈞豪及職業為攝影師的蔡健瑜因去年一宗非法集結案,被判監禁三個月。其中,蔡健瑜獲准保釋等候上訴。
案發於二○二○年三月八日晚,有市民於大埔超級城聚集,期間與便衣警察發生衝突,包括姚鈞豪,時任大埔區區議員連桷璋、文念志,及另外兩人隨即尾隨拍攝,文念志還用電筒照射便衣警員,五人其後被捕,被控非法集結罪。
當日審訊的三名被告連桷璋(三十一歲)、姚鈞豪(二十三歲)和蔡健瑜(三十六歲),分別被控二○二○年三月八日在大埔超級城B區及C區一帶參與非法集結,他們早前均否認控罪。姚鈞豪另承認一項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具罪。
裁判官判處蔡健瑜、姚鈞豪監禁三個月,不接納其他求情理由。蔡健瑜獲准以原有條件保釋,等候上訴。姚鈞豪因還承認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具罪,被判罰款一千五百元。
同案另兩名被告包括前區議員文念志和議員助理蘇揚浚,他們開審前承認非法集結、襲警及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具共三罪,被判監三個月及罰款一千五百元。
連桷璋則因無法確定其與其他被告同一目的,無罪釋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