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過教育翻轉性侵受害者命運
近年來,海內外與青少年有關的性暴力事件,依然層出不窮,令人遺憾。例如一個六歲女童竟然慘遭其兄長的初中同學性侵後丢棄溺水;美國一家三個女兒皆遭體操隊醫生性侵,父親在法庭上憤而欲攻擊醫生受阻的鏡頭……看到這些報道,再回想二○一七年,引起整個社會震撼、《房思琪的初戀樂園》一書的才女作者林奕含,在書中描述補習教師,如何長期誘姦未成年學生的經過。林奕含在出書後不久,便在家中自殺身亡,震驚了台灣各界。被懷疑的該補習教師不但無罪釋放,竟然還應聘到別的地方繼續執業,令人擔憂。
時至今日,無論中外,性暴力下層層社會上的共犯結構,依然牢不可破。而這些有形與無形的枷鎖,間接造成年輕孩子們遇害時求助無門。難怪林奕含在生前的訪談自白中,道出:“集中營是人類歷史上最大規模的屠殺。但……人類歷史上最大規模的屠殺是房思琪式的強暴。”等評論。從筆者長年在大學開授性別教育的經驗來看,納粹“集中營”是二次世界大戰中不幸的產物,加害者罪行昭彰,事後全世界也先後發出大規模的反思與審判行動,去追討受害者的公道與正義。相對的,“性侵”案件卻每天層出不窮地在全世界各個角落發生。根據統計,在台灣遭遇性侵與性暴力的受害者,十二到十八歲佔多數,而且往往報案率不到一成,其中更不乏是遭受熟識者或家人的性侵害。不但在法律上難以事前介入保護,案發後也有搜證的困難!值得各界關注與防範。
誠如美國人類學家,本身也是性侵受害者的Cathy Winkler所言:“強暴,是一場社會性謀殺。”性暴力本質與過程,更是一場對於個人人格尊嚴最徹底的殺戮與戕害。從長期來看,這是一種堪稱社會性的謀殺!只是受害者卻常因申訴搜證過程的困難,與害怕事情曝光後會遭到“社會二度傷害”等壓力,不敢聲張,只能隱忍含恨終生。相對於那些經常食髓知味,逃脫法律制裁而逍遙法外的加害者,受害者為何往往只能扼腕?然而陳若璋教授研究發現:性侵害的加害人,本身不僅有罪,更是有病的一群。如果不能正視家庭內的暴力,及早防範,社會上的性侵案件將會繼續不斷。至於對受害者,陳皎眉教授則提到,目前社會上還普遍存在“好人有好報”的心態。許多人會對受害者予以指責與批評,認為不幸遭受性侵的人,大多行為不檢點,穿着太暴露,或不注意自己的安全,才會發生意外。雖然提高個人警覺可避免不幸事件發生,但如果是發生在家庭、親人與熟人之間,真的防不勝防,更不應責怪受害人。
總之,要避免上述事件,需要透過學校與家庭教育、經由法律等宣導,來共同防止性侵事件發生。並且要防微杜漸,從小孩着手,在學校中教導與宣導,並建立社區支援系統,及早對高風險兒童伸出援手,讓類似林奕含等不幸事件,轉化為社會的正面能量。
周祝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