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銀全幣種信用卡
2021年08月28日
第B10版:港聞
澳門虛擬圖書館

保安局:“修例風波”是“顏色革命”

鄧炳強 (中新社)

國安法案件案情披露有主腦人物推動

保安局:“修例風波”是“顏色革命”

【香港中通社廿七日電】香港特區政府保安局長鄧炳強廿七日表示,隨着涉及香港國安法案件更多案情曝光,足以證明“修例風波”是有主腦人物推動的“顏色革命”。

當日,鄧炳強出席撲滅罪行委員會會議後提及,香港國安法生效至今共拘捕一百四十三人,檢控八十一人,三人已被定罪,涉嫌分裂國家、進行恐怖活動及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

鄧炳強指出,近日法庭審訊一宗有關勾結外國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的案件,案情披露有主腦人物聯同外國人,用錢誘使被告危害國家安全,推動外國制裁香港。披露主腦人物利用被告,鼓動他人進行公眾活動,並利用所管控媒體鼓吹對國家和特區政府的憎恨。

鄧炳強相信,隨着更多案情在法庭披露,可以清楚看到“修例風波”不是單純年輕人出來發聲,而是有主腦人物存心危害國家安全,實施有組織性的“顏色革命”。

早前報道指,香港“十二逃犯”之一的李宇軒與律師助理陳梓華,八月十九日在香港高等法院承認一項串謀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他們在認罪時承認與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其助手Mark Simon等串謀危害國家安全。

對於警方早前根據香港國安法實施細則,要求“支聯會”提交成立以來的收入支出及會議紀錄等資料,鄧炳強強調,警方調查或預防與國家安全有關的案件時,根據法例可以要求外國或台灣政治組織在香港的代理人交出資料。若收信人沒有按時回應,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十萬港元及監禁六個月;若提供虛假資料,可被判罰最高十萬港元及監禁兩年。

至於聲稱支援“修例風波”暴徒的“612基金”日前宣佈解散,但仍呼籲市民捐款。“是否臨解散前,也要撈一筆油水?”鄧炳強不點名批評,並提醒任何人協助或教唆危害國家安全的罪行,行為可能觸犯法律。

2021-08-28 1 1 澳门日报 content_140849.html 1 保安局:“修例風波”是“顏色革命”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