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諮委倡加強宣傳新燃氣法
【本報消息】第二十七/二○二一號行政法規《建築物燃氣設施的技術規範》將於下月廿三日起正式生效。同一時間,已執行十九年的第三十/二○○二號行政法規核准的《建築物中燃氣管路供氣設施的技術規章》宣告廢止。中區社諮委副召集人、化學工程師李仲言表示,新法規大大提升城市燃氣的安全使用,不僅重新制訂相關技術標準,一些條款規定更加細化,特別是針對燃氣爐具,如廚房使用煮食爐具、住宅熱水爐具等,對其安全距離的標準、排氣等規範得很仔細。
為更好宣傳、推廣及落實新法規,他建議有關部門將法規中一些重要的標準和數據,以圖文包、小冊子形式,作宣傳推廣,令普羅大眾能準確了解和掌握,以增加自住單位燃氣爐具的使用安全。同時建議政府在新法規剛推出之際,舉辦座談會,邀請業界及相關專業安裝人士參與及聽取講解,令新法規更加容易被理解及執行。
冀完善有關舊法規
此外,他提到本澳仍有一些其他有關燃氣的行政法規沿用已久,希望當局適時進一步優化和完善這些舊有法規,與時俱進,更好地保障市民安全。另一方面,新落成的樓宇理應強調執行新法規,運用新標準來完成。如有關燃氣使用的新規範,正好可在新填海A區的公共房屋興建中推行,避免新建築物執行舊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