琴澳產業協發對接機制未形成
產業園澳選項目無後期深度融合
《中國粵港澳大灣區改革創新報告(二○二一)》,提出了橫琴與澳門產業協調的存在問題和對策建議。
澳企體量仍較小
琴澳產業協調問題,一是澳資企業體量還比較小。到去年底橫琴新區超五萬家商事主體,澳資企業超過三千家,佔比較低約為百分之六。且租賃和商務服務業、批發零售業兩大傳統行業佔比超過百分之五十,大量企業年納稅千元以下。
二是產業協發對接機制未有效形成。澳門特區生活層級遠程高於橫琴新區,雙方直接對話較困難,開發如何服務澳門多元化兩地認識及利益訴求有差異。粵澳產業園雖由澳門篩選項目,但後期跟進服務等無深度融合,前端與後端不銜接。
三是協同培育鏈條不完整。兩地制度等差異實際上壁壘深如“鴻溝”,人員、貨物、資金等有較多障礙。比如貨物自由流通“分線管理”政策實施不分,五年內實際享受政策企業較少。
頂層設計要提升
四是發展成果共享機制還未充分理順。比如在技術層面,琴澳統計共享和稅收共享涉及中央、省區市多級統計及稅收體等,還涉及粵澳、琴澳橫向數據及轉移支付,實施難度較大。
報告建議第一做好琴澳產業協同頂層設計。一是在深度合作區框架下,破解兩地產業協同“共商”壁壘,形成“共育”合力。
二是落實“分線管理”政策。比如橫琴放寬對“澳門製造”貨物原產地規則,放寬部分琴澳合作生產“澳門製造”原產地條件。
又比如探索實施零關稅政策,內地旅客在合作區購物帶回內地,參照內地旅客到澳門及境外購物管理辦法監管。
共拓琴澳旅遊業
三是理順財稅收益共享機制。比如在深合區框架下以“共享”為牽引,重點解決兩地財稅共享、收益分成。又比如合理確定澳門投資利益分成安排,建立“琴澳稅收共享轉移賬戶”,對橫琴留成中涉澳稅收收入,通過琴澳稅收賬戶劃轉。
第二,豐富琴澳產業協同內涵。一是合作打造國際旅遊目的地。依托澳琴旅遊深度融合、優勢互補,聯拓新景區、線路和產品,依托泛珠旅遊資源拓展中葡和海上絲路旅遊新通道。
二是發展高附加值產業。比如發揮澳琴的優勢,加快部署數字新基建、重點發展成電路、人工智能、大數據、VR/AR、區塊鏈等領域,推動數字產業化和產業數字化。又比如積極發展現代金融業,聚焦證券、保險、銀行等跨境金融業務,整合琴澳的金融產業,建設粵澳跨境金融合作(珠海)示範區。
促新產業新業態
三是發展新產業、新業態。比如構建“旅遊+”產業生態圈,積極培育和開發多樣化產業新業態,逐步將橫琴重點發展的現代金融、高新技術、總部經濟、專業服務和文化創新等產業進行有機融合,實現澳琴旅遊業全城共建共融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