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管網購 保障消費者權益
互聯網技術日新月異,推動網上購物蓬勃發展。消費者只需動動手指,就可在網站完成購物流程。但因網購導致的消費糾紛,也多不勝數。現時當局對網購店監管仍然薄弱,消費者難以在足夠保障下放心購物。
於商戶而言,開設網店可減輕經營成本壓力,包括租金、日常開支等。更因顧客無時無刻在網店交易購物,商戶可在同一時間與不同顧客聯繫,客源亦不再局限於本地消費者,從而擴大客戶群體。
但網購亦是一把雙刃劍,為消費者帶來便利的同時,消費者權益如何在無法面對面交易的情況下得到保障,值得深思。一旦選擇網購,消費者就只能在網上透過圖像選擇產品,無法親眼判斷貨品細節,風險自負,貨不對辦比比皆是。倘遇到誠信經營的商家,或可退貨退款;若遇上無良商家,損失的可能不只是錢財貨物。
早前有本澳居民在陌生網站代購名牌手鏈,收貨後發現貨不對辦,追問賣家期間更懷疑遭整蠱,以“餐到付款”方式被瘋狂落單叫外賣,最後事主不勝其擾,報警求助。
事件中涉及的未必屬本地網站,但居民也應明白異地網購風險更大。想要當一個精明的網購消費者,平時須着重留意網店背景資料,做到貨比三家,選擇信譽好、設有實體店的網站。收貨地址盡量不用填寫個人具體資料,避免發生糾紛時,遭賣家惡意報復。
特區政府昨公佈,已完成制訂外賣食品活動場所登記制度行政法規,規定外賣店必須以實體店經營,且不能設於住宅內。新制度將於十一月十五日起生效。至於對售賣非食品的網購店,則不入食安監管範圍內。未來政府應着手制訂有關本地網購店的法規,規範和監管網購業務,保障消費者權益,正本清源促進行業健康發展。
時下居民喜歡跨區域網購,政府應統計居民日常網購較多的平台及地區,加大跨區跨域合作,與有關平台密切溝通,攜手維護消費者權益,減輕本澳消費者跨地域網購的憂慮。
春 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