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防疫 人數設限
立會候選者須遵競選場地指引
【本報消息】立法會選舉管理委員會訊:經與立法會選舉管理委員會商議和協調後,衛生局昨日發出“預防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競選活動場地管理指引”,以加強競選活動場地的防疫安排,並規範各候選名單舉行競選活動時應實施和遵守的防疫措施。
二○二一年立法會選舉的競選活動期將於八月二十八日零時展開,至九月十日晚上十二時結束。期間,選管會在全澳各區提供十八處競選活動場地讓候選名單舉辦宣傳活動,並已平均分配予各候選名單使用。
面對新冠疫情,今屆選管會高度重視各項選舉活動的防疫元素。當中,競選宣傳活動必然產生聚集情況,選管會認為須加強相關的防疫安排和措施,將病毒傳播風險降至最低。因此,選管會與衛生局經持續聯繫協調後,共同制訂競選活動場地管理指引。
測溫示健康碼
根據指引,選管會將預先在相關的十八個公共場所清晰劃出競選活動區域,並以鐵馬圍封,務求將競選場地與其他公共地方明確分隔。同時,競選活動區域設有指定出入口,讓候選名單可以對進場人士有效執行測溫和檢視健康碼等防疫工作。此外,為確保競選活動參與人士之間可保持適當社交距離,各競選場地均設定可容納人數上限。
至於候選名單及候選人等,必須按該指引內容,於舉行競選活動期間實施有效的防疫管理措施,不得隨意更改或變動選管會為競選場地預先設置的防疫設施和安排。候選名單要為所有參與活動人士測溫及檢視其健康碼,拒絕發熱或有呼吸道症狀的人士進場。候選名單要控制進場人流,確保在場人數不超過各競選場地的人數上限。
加強消毒設備
所有在場人士應全程戴口罩,如有必要除下口罩,時間不應太長,期間要與他人保持更大的社交距離。如場內設有座位或使用宣傳攤位,座位間須保持至少一米距離,避免共用攤位的設備和用具,並需加強對所有設備的清潔消毒。
候選名單也應在競選場地豎立標示,提醒在場人士保持社交距離及注意個人衛生。此外,應預先備妥適量的防疫物資,如口罩、洗手液、清潔消毒用品等,供參與活動人士使用。
管理指引亦列明,如候選名單受託人、候選人及其他人員在台上活動時不戴口罩,且過程中不能與他人保持至少兩米的距離時,應視乎疫情變化遵守相應的防疫措施:一般情況下應持有七天內作出的新冠病毒核酸陰性報告,或已在十四天前完成新冠疫苗接種程序的證明。
違規取消使用
選管會呼籲,各候選名單在善用競選宣傳權利的同時,須嚴按場地管理指引,實施和遵守所需的防疫措施,以保障自身和參與活動人士的健康安全。倘有重複違反指引規定的情況,選管會有權取消相關候選名單繼續使用場地的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