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圖有罪
打假有理,P圖有罪?之前寫過,有圖有真相的年代已過。在甚麼都講顏值、P圖盛行的世代,保留一點真相當難得,且有必要。
近日有則有趣新聞,挪威國會剛通過新法,規定廣告商、具影響力的名人及KOL,以後在FB、IG、TikTok、Snapchat 及 Twitter 等社媒貼文,若P圖令身體形狀、大小或皮膚出現變化,例如豐唇、收窄腰部或加強肌肉線條等,須標明曾修過圖,否則違法,要分等級處罰,嚴重者或有牢獄之災。此法針對商業利益,一般人不受此限。
挪威兒童及家庭事務部修法,開宗明義要遏制社媒扭曲了的審美標準、價值觀,因P圖為社會帶來不安全感、自卑等問題。這些老生常談了,只挪威率先向此等文化動刀而已。一般廣告本質是賣貨,社媒貼文就是想分享,加少許鹽、糖、辣調味,無傷大雅,太過或造假就出事。情況如香港的商品條例,不許廣告誇大、誤導,此風不可長。
東奧也有P圖笑料,話說中國女子水球運動員熊敦瀚,赴東京前出仙女貼文爆紅,卻被人翻出幾年前電視訪問時的大媽舊照,反差太大,現在網搜也弄不清其真面目。韓女乒球手田志希樣貌出眾,又被網民搜到大媽舊照,難得大方承認整過容,還分享經驗。愛美乃天性,想靚就微調,或者後天保養得宜、鍛煉多點,日日P圖不累嗎?
強 生 hengut@g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