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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8月09日
第C02版: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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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券無最低消費額外收費

港財爺:

消費券無最低消費額外收費

【香港中通社八日電】香港特區政府早前向合資格居民發放首輪二千港元電子消費券,財政司司長陳茂波八日表示,使用消費券購物或購買服務,不存在最低消費要求,亦不容許額外收費。如果有商戶違反規定,儲值支付工具營運商或消委會等會跟進。

當日,陳茂波在網誌中表示,發放消費券達至讓市民普遍受惠、提振經濟以及推動電子支付的廣泛應用及發展的三大目的,市面呈現久違的熱鬧氣氛。不少商店職員說,發放消費券後“旺丁又旺財”,部分消費者明顯“疏爽”,商戶生意提升,在提振經濟、支持就業上有正面效應。

助振經濟撑就業

陳茂波提到,截至七月底消費券發放前夕,四家儲值支付平台合共新增超過二百二十萬個消費者帳戶,並增加了四萬八千個接受電子支付的商戶,市場上絕大部分的電子支付交易都大致暢順,形容消費券計劃促進了不同支付平台間的競爭,也讓電子支付獲得廣泛扎根的土壤。

陳茂波指出,期待儲值支付工具營運商未來會繼續降低收費及改善服務質素,以擴大客戶群,而電子支付在香港將持續蓬勃發展。網上購物、電子支付是未來零售發展的大趨勢,也可說是商店吸引消費者的必備元素。希望未安裝電子支付的商戶,把握機會盡快安裝,以抓緊未來數月陸續發放消費券時所釋放的消費力量。

陳茂波提醒,消費券計劃的截止登記日期為八月十四日,呼籲未登記的市民盡快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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