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公司條例委任審查員
港府調查壹傳媒集團事務
【中新社香港廿八日電】香港特區政府廿八日宣佈,財政司司長陳茂波已根據《公司條例》賦予的權力,委任陳錦榮為審查員,調查壹傳媒有限公司的事務。
陳茂波當日會見傳媒時表示,在引用法定權力作出委任時,他已檢視關於壹傳媒事務的相關事實及情況,以及目前所有資料,認為壹傳媒的事務已經出現符合條例第八四一(二)條所訂明的情況,當中包括壹傳媒的事務以不公平地損害股東及債權人利益的方式處理;壹傳媒的高級人員利用該上市公司進行違法行為或涉嫌多項與該公司事務密切相關的欺詐及不當行為;壹傳媒的高級人員違反受信責任或未能恰當謹慎地履行該責任;以及壹傳媒的管治遠遠未達到一間上市公司應有的標準。
陳茂波強調,作為國際金融中心及商業中心,香港非常重視並極力維護健全的公司管治及相關制度,以及保持政府、監管機構和商界經多年努力為香港公司管治制度在國際上建立的信譽及聲譽。香港公司,尤其是上市公司,應恪守良好的公司管治標準,對維持高質素、公平及有效的市場至關重要。同時,亦必須確保註册公司的權利不被濫用。
“引用有關條例委任審查員進行調查,是為了維護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國際商務中心多年來在國際上建立的信用及信譽。”陳茂波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