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被DQ組別終院提上訴
【本報消息】立法會選管會日前駁回三組被取消資格參選組別提出的聲明異議,該三組昨向終審法院提出上訴。
“學社前進”受託人陳樂琪認為,選管會和司警局的證據是看圖作文、斷章取義。舉例指曾舉辦涉及普選活動,但當年終審法院判決、有官員指只是公開民調,但目前當局則指該活動意圖破壞基本法及惡意攻擊政府。另有候選人只是分享傳媒報道,卻被解讀為鼓吹顛覆國家政權。
第一參選人蘇嘉豪形容選管會“先射箭後畫靶”,早有不實結論,後要求警方收集及堆砌證據。現會盡力辯護,不認同選管會所指不擁護基本法和不效忠特別行政區。
“新澳門進步協會”受託人陳偉智表示,難以接受選管會駁回其組別的聲明異議。在選管會成立後,沒有更改相應法律,且相關準則是在提交參選名單後出現。質疑法律不應被任意詮釋。希望終審法院有明確的判定。
“民主昌澳門”第一參選人鄭明軒稱,會用盡所有辦法推翻選管會的決定,希望終院會有公道裁決。非常不認同選管會的決定。其一直參與民主運動、公民社會運動,堅持“一國兩制”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