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頭質詢籲完善法律框架引新措施
李振宇促加強監管公屋質量
【本報消息】議員李振宇表示,隨着新城A區和偉龍馬路多項大型公屋工程陸續開展,公屋質量引起社會高度關注。總結過去公屋問題教訓,避免之前的質量問題再現,重建居民對公屋的信心,政府責無旁貸,並應有行之有效的措施出台。
他提出口頭質詢,指政府已明確新城A區公屋興建計劃,即從今年至二四年將興建共計兩萬○六百個公屋單位,加上偉龍公屋及離島醫療綜合體、第四通道等其他公共工程,工務部門工作壓力沉重。雖然政府表示已調整基建工程目標不過於進取,但在建設辦人手長期不足的情況下,有關公屋建設規劃能否保質保量按期完成令人擔憂。他要求當局交代建設辦人手是否可完全應付未來公屋建設規劃?
嚴重失誤要處罰
他提到,運輸工務司司長多年前曾表示,公屋建築質量差,承建商要負上首要責任,而政府在監督上的責任亦不能推卸,但現時工務部門一名稽查都沒有。現時政府公共工程是委託監理公司監督,但監理公司的監理工作質量參差,早前審計署審計報告揭發有工程監理方未能履職盡責,卻依然屢獲政府工程判給。政府未來會否建立制度,強化監理公司的監管責任?對於出現嚴重失誤的監理公司或者工程質量問題的承建商,政府會否制訂相應罰則,如在後續公共工程招標中,對其作出准入限制等措施?
另外,運輸工務司司長早前曾表示正研究監管公共工程質量的整體法律框架,倘有需要將引入新措施。對於完善監管公共工程質量的整體法律框架,政府有何進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