團體促加強打擊虐待動物行為
【本報消息】近期,虐待動物事件不斷發生,澳門地區發展促進會表示關注並強烈譴責虐待動物行為,提出六建議,促各方加強溝通合作,打擊虐待動物行為。
會長陳德勝、理事長高勝文表示,近期多區接連發生多宗虐待動物事件,從受傷動物或動物屍體的傷勢判斷,疑為虐待所致。《動物保護法》生效至今接近五年,雖對動物的保護及相關的管理制度作出規範。但由於通報機制漏洞及蒐證難等問題,眾多虐待動物案件最終不了了之,擔心長久下去,會強化犯事者的僥倖心態,讓違法者逍遙法外,使之進一步挑戰道德底線而頻繁作案。強烈譴責虐待動物行為,根據《動物保護法》相關規定,意圖令動物受痛苦,使用殘忍、暴力或折磨的手段對待動物,造成其肢體嚴重殘缺、失去重要器官或死亡者,處最高一年徒刑或最高一百二十日罰金,呼籲公眾切勿做出虐待動物行為。
對於打擊虐待動物行為,兩人提出以下建議。一是修法加重處罰,同時引入類似《刑法典》第一百三十五條的遇難動物遺棄處罰規定;二是促當局公佈檢控虐待動物的個案處理及歸檔原因,提升阻嚇力同時讓公眾了解執法困難,從而優化法規;三是加強宣傳教育,尤其加強如何舉報虐待動物,發現受傷動物及動物屍體的處理等,一方面提高居民愛護動物觀念,另一方面使居民明確相關處理程序;四是完善市政署、居民以及清潔專營有限公司之間溝通機制,制訂溝通機制指引;五是因當局必須舉證及搜證下才能執行動保法,加強現時城市電子監察系統的覆蓋和功能同時,呼籲居民合作提供資料,當發現任何懷疑虐待動物行為或不明死因的動物屍體時,切勿自行處理屍體,應立即報警或致電相關部門處理;六是若有居民受流浪動物滋擾,或引起衛生等問題,應聯絡相關部門及動保團體協助處理,而非作出虐待動物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