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界支持依法駁回三參選名單
【本報消息】選管會駁回部分組別參選人提出的聲明異議,認定部分組別參選人存有“不擁護、不效忠”事實且不具候選資格。多個團體負責人及全國政協委員、立法議員表示支持選管會的決定,認為是落實憲制責任、落實“愛國者治澳”根本原則的應有之舉。
依法審查理據充分
對於選管會依法駁回三份候選名單提出的異議,立法議員黃顯輝表示,這是選管會履行立法會選舉法第三十五條規定的職責,確認存有充分的事實證明相關參選人曾作出不擁護澳門基本法或不效忠澳門特區的行為,從而認定相關異議理由不成立,表示堅決擁護和支持選管會以上決定。根據基本法和立法會選舉法所規定的“愛國者治澳”原則,立法會參選人必須擁護基本法和效忠特區,選管會依法對參選人進行實質上及形式上的資格審查,是以警方提供的充分資料作為事實依據,判斷有關參選人實質上不符合“擁護”和“效忠”的要求,該決定是理據充分、合理合法的,是選管會依法履行職責的具體表現。在“一國兩制”方針下,擁護基本法就必然要維護憲法及其確立的憲制秩序,效忠特區就必然要效忠國家。特區立法會議員是特區的其中一員重要治理者,必須是愛國者,這個最基本的要求在任何國家和地區予以適用,是完全合情、合理。
把非愛國者擋在外
全國政協委員、澳門童軍總會理事會主席梁少培表示,立法會選管會的決定完全是根據大量事實證明,並依法、依規、按照程式而作出,堅決支持和擁護。這是特區政府履行憲制責任,全面落實“愛國者治澳”原則的具體表現。只有築牢愛國者治澳的根基,澳門才能穩步向前發展。只有將不擁護基本法、不效忠澳門特區的參選人阻擋在體制之外,才能真正實現愛國者治澳,保證澳門“一國兩制”的實踐行穩致遠,澳門才能保持長期繁榮穩定,完全符合澳門社會和澳門居民的根本利益,得到全社會的共識和支持。又表示,澳門自回歸以來,特區政府堅守憲法和基本法,始終把愛國愛澳作為依法治澳的重要基礎,有效維護澳門整體利益,選委會有關決定,是嚴格依法辦事的具體體現。
阻截反中亂澳分子
澳門中華教育會副會長尹一橋支持選管會的決定。澳門回歸祖國以來,“愛國愛澳”成為澳門社會的核心價值,絕大多數立法會議員都是堅定的愛國者,大家齊心協力,共同推動“一國兩制”在澳門成功實踐,促進澳門經濟社會繁榮穩定發展。如果不對立法議員候選人進行實質性的資格審查,就會導致一些反中亂澳分子通過選舉進入立法會。長此以往,反中亂澳分子很可能做成大勢,威脅特別行政區的政權安全、政治安全,甚至是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因此,必須防患於未然,堅決採取果斷措施,將“不擁護”“不效忠”者阻擋在立法會門外,落實愛國者治澳,切實維護澳門社會繁榮穩定。
選出愛國愛澳人才
澳門工聯總會副會長馮家輝指出,立法會作為特區重要立法機構,承擔重要憲制責任,所涉及的事務與居民福祉息息相關,必須正確理解和貫徹落實澳門基本法,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保持澳門長期繁榮穩定。立法議員作為特區重要立法機構一員,必須是純粹的、徹底的、堅定的愛國者,不但要履行好公民責任,發揮榜樣作用,更要從言論和實際行動上,維護國家憲法和特區基本法的權威,對國家和特區效忠。愛國者治澳關係到每一位澳門居民福祉,關係到澳門社會整體利益,每名澳門居民均有責任和義務維護憲法和基本法所確立的特區憲制秩序,選出愛國愛澳、德才兼備的治澳人才,決不容許“不擁護、不效忠”者進入特區政權架構。
確保不受外力干預
街坊總會副理事長莫偉成指出,立法會是澳門重要立法機構,參選人有較嚴格的規定實屬正常,同時,參選人必須堅決擁護和維護憲法及基本法,以及滿足選管會制定的七項準則,才能全面貫徹落實“愛國者治澳”的原則。認為選管會對所有參選人進行參選資格的審核是其職責所在,尤其立法會作為澳門特別行政區重要的立法機構,參選人必須要有“愛國愛澳”精神,以落實“愛國者治澳”,同時須堅決維護及擁護憲法和基本法、滿足選管會制定的七項準則,盡心盡力為國家及澳門特區出謀獻策,使“一國兩制”的成功實踐得以行穩致遠,確保澳門不致受到外部勢力的干預和滲透。認同選管會所進行工作,認為是合法、合理的,並指出居民的言論自由受到基本法及其他法律的高度保障,相信這次事件不會影響澳門特區的言論自由。
落實由愛國者治澳
澳門南海同鄉會港澳事務部長簡浩賢表示,全國政協副主席、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主任夏寶龍強調,“安全是發展的前提,發展是安全的目的”。所以,只有堅決落實愛國者治澳原則,確保特別行政區政權掌握在愛國愛澳人士手中,才能推動澳門實現良政善治,才能實現澳門的美好未來。認為立法會選管會駁回三份候選名單提出的異議,廣大澳門市民更應予以強烈支持及充分擁護。這一決定是選管會依法履職做出的決定,是落實澳門基本法及澳門立法會選舉法的應有之義,也是落實愛國者治澳的應有之義,更是維護特別行政區整體利益、維護廣大澳門市民福祉的應有之義。為澳門發展的長治久安、社會大局和諧穩定,要堅決貫徹落實愛國者治澳原則,牢牢確保由堅定的愛國者治理澳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