辯稱以為父親遺留手機
男子食店拾遺不報被捕
【本報消息】一名本地男子早前涉嫌拾獲他人遺留在一食店外的手提電話並據為己有,治安警接報調查後,日前拘捕涉案男子。
被捕本地男子三十餘歲,治安警以拾遺不報罪名移送檢察院偵辦。
本月七日,治安警接獲一居民報案,指其將一部價值一千八百元的手提電話遺留在台山某食店外的長椅,發現後立即折返食店的長椅尋找但不果,遂報警求助。
治安警經調查,並透過現場監察系統鎖定案中疑人為犯案目標。本月十日,治安警在疑人住所將其拘捕。經查問,有人供認案發當日與家人到有關食店用膳時,在食店外長椅發現一部手提電話,辯稱以為是其父親遺留所以取走,但之後發現父親無遺失電話,便將該電話放置在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