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英傑展“港獨”旗撞警案控方結案陳詞
主控官:被告行為有政治目的
【香港中通社二十日電】首名被控違反香港國安法的被告唐英傑涉駕駛展示“港獨”旗幟的電單車,衝越警方防線,案件二十日在香港高等法院進行結案陳詞。主控官周天行表示,事發當日有遊行,被告駕駛插有“港獨”旗幟的電單車,在灣仔一帶行駛,明顯有政治目的。被告曾四度駕駛電單車衝向警方防線,撞倒警員,令其受傷,行為明顯是針對警員。
綜合此間媒體報道,周天行表示,被告駛過時,街上有人向他叫喊,顯示被告是想利用電單車上的旗幟,和其他人有溝通。
周天行還指出,被告曾四度駕駛電單車衝向警方防線,每個防線都有十至二十五名警員駐守,被告每次駛過都會加速,無視警員警告,就算警員曾向被告發射胡椒球彈,被告亦沒有停下。被告最後加速後撞倒三名警員,令他們受傷,行為明顯是針對警員。
周天行表示,主要依賴專家證人、香港嶺南大學歷史系教授劉智鵬的證供理解“光復香港”、“時代革命”的口號,認為解讀有關口號時,要考慮語境、歷史背景等因素。此前兩名辯方專家證人,香港大學政治與公共行政學系教授李詠怡,及香港中文大學新聞與傳播學院教授李立峯,並非中國歷史和中文方面的專家,兩人所做的研究未能協助法庭理解口號的意思。
對於李立峯作供稱,元朗“七二一”事件令更多人採用“光時”口號發洩不滿,周天行並不同意,他認為,有關口號在較早前,示威者在香港中聯辦大樓外示威時已岀現,當時示威者破壞中聯辦大樓,明顯是挑戰中央政權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