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男醉駕判緩刑禁駕
【本報消息】治安警一晚內揭兩宗醉駕案件,拘捕一名內地外僱及一名本地居民,均承認醉酒駕駛,移送檢察院偵辦。
首宗醉駕案涉案男子為三十多歲內地外僱,案情指,治安警本月十六日凌晨接報,巴波沙大馬路發生交通事故,警員到場發現汽車司機身帶酒氣,經呼氣酒精測試,結果為一點九二克升,期間有人承認較早前消遣時曾飲用含酒精成份飲料,消遣後便駕車離開,但當駛至上址時,因想繞過停泊在路旁的汽車,不慎撞及路旁鐵欄。經初級法院審理後,男司機被判處三個月徒刑,暫緩執行一年,禁止駕駛一年三個月。
同日凌晨,治安警接報於馬六甲街停車場內發生交通事故,警員到場接觸一名汽車男司機(四十歲、本澳居民),他承認較早前駕車離開停車場時不慎撞及停車場收費柱,再向前撞向欄杆,及後再撞向出口牆壁。經呼氣酒精測試,結果為一點五七克升,屬醉酒駕駛;經查問,有人承認於晚膳時飲用含酒精成份飲料,晚膳後便駕車離開。
經初級法院審理後,男司機被判處五個月徒刑,暫緩執行兩年,禁止駕駛一年六個月。此外,由於男司機未能出示有效的汽車保險,涉嫌違反《道路交通法》相關法例,故對其作出相應檢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