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醉駕斷正停牌緩刑
【本報消息】一名本地男子涉嫌醉酒駕駛,日前清晨被治安警揭發拘捕。法院裁定“醉駕”罪成,判處徒刑及“停牌”,均獲准緩刑。
本月十四日清晨六時,治安警巡經亞美打街與大興街交界時,發現一輛私家車在馬路上緩慢行駛,覺得可疑,截停該車調查,發現年約二十五歲,報稱司機的潘姓本地男駕駛者滿身酒氣,懷疑有人“醉駕”。經檢測,證實有人體內每公升血液酒精含量為一點八六克,涉及“醉駕”。
經查問,潘某供稱當日凌晨五時到皇朝區飲酒,之後由代駕駕駛他的私家車接載其回家,代駕將車駛至鏡湖馬路與連勝街交界後,他自行駕車尋找車位。
期間,潘某也未能出示私家車的保險、車契和登記摺,有人聲稱上述文件因拿往辦理牌照手續而未能出示。
警方以涉嫌“醉駕”將潘某拘捕,法院裁定,潘某“醉駕”罪成,判處三個月徒刑,獲准緩刑一年六個月;禁止駕駛一年三個月,緩刑兩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