拜登政府更新涉疆商業警示
專家:美企若盲從恐觸華法律
繼借新疆問題“拉黑”十四家中企後,拜登政府當地時間十三日更新一份針對新疆供應鏈的商業警示,其再以新疆存在所謂的“強迫勞動”、“侵犯人權”為幌子,向那些美企發出威脅,聲稱“若不退出與新疆有關的供應鏈、合資企業或投資項目,就有可能面臨違反美國法律的高風險”。
美逼企業遠離新疆
據觀察者網報道稱,這份更新後的商業警示,加強了先前美國對企業發出的警告,還擴大了針對的企業範圍。這份商業警示是由美國務院、財政部、商務部、國土安全部、貿易代表辦公室、勞工部聯合發佈的,是對去年七月首次發佈的商務警告作出的更新。
儘管拿不出任何證據,警示中依然對中國新疆橫加指責,妄稱存在“駭人聽聞的虐待”、“種族滅絕”、“反人類罪行”、“強迫勞動”等等。緊接着,警示就點名美國“企業和個人”,除了有可能接觸或與新疆地區的運作、供應鏈、勞工有關聯的企業和個人外,還加入了投資者、顧問、勞務中介、學術機構和研究服務提供者等,指出他們應了解與新疆有關實體或個人來往,“可能會帶來的重大商譽、經濟與法律風險”。
警示中向這些美國企業與個人發出威脅,稱“若不退出與新疆相關的供應鏈、創業或投資項目,就有很高風險可能觸犯美國法律。”
潛在的法律風險包括:“違反禁止強迫勞動的法條”,包括明知或不顧創投項目涉“強迫勞動”,仍參與並從中獲利;因與遭制裁人士往來觸法;違反出口管制或進口禁令等。
警示中還列出了被認為有使用“強迫勞動”的二十大產業,包含農業(原棉、哈密瓜、庫爾勒梨、番茄)、手機產業、建築業、棉花製品、電子產品組裝、萃取物(煤、銅、碳氫化合物、石油、鈾和鋅)、假髮與髮飾、食品加工工廠、可再生能源、紡織業、糖業、玩具等。
但警示也提醒說,名單並不完全,上榜也不代表該產業的所有商品都涉“強迫勞動”。
美國消費者新聞與商業頻道報道指出,更新後的商業警示加強了原先美國政府對美企的警告,指出倘若他們的業務與新疆有“間接聯繫”,都有可能違反美國法律。
香港《南華早報》報道稱,專注於貿易和國家安全業務的托雷斯律所的管理人員奧爾加 · 托雷斯表示,美國政府更新這項警示,可能是想拿那些不清理供應鏈的公司“開刀”,其在含蓄地告訴美國企業“遠離新疆”。
中方已立法反制裁
匯業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楊傑十四日受訪時指出,隨着中國《反外國制裁法》、《阻斷外國法律與措施不當域外適用辦法》、《不可靠實體清單規定》等三部法律的逐步出台,中國反制裁、反干涉、反制長臂管轄等應對挑戰、防範風險的法律“工具箱”初步成型,如果外國企業盲目遵循美國法律法規,也將在中國市場上面臨法律風險。
具體到所謂“強迫勞動”事件,楊傑指出,這實際上是美國設置的歧視性貿易壁壘政策,實質是不讓新疆地區產品進入美國市場。如果中國相關企業認為美國相關供應鏈企業在商業往來過程中涉嫌“歧視性的限制措施”,就有權利向中國商務部投訴和舉報。中國工作機制接到舉報後可以調查,並有權出具禁令,如禁止美國相關法律在中國執行,那麼相關外國企業就不得在中國開展進行所謂“供應鏈是否包含新疆產品”的排查工作,否則就涉嫌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