憂經屋訂價過高增居民壓力
梁孫旭促壓成本減售價
【本報消息】政府向社會開放參觀新經屋展示區,並公佈新城A區五千二百五十四個經屋單位定於今日至十一月十二日開隊申請,立法議員梁孫旭表示,居民期盼已久的新一輪經屋申請,將按新“經屋法”開展,適用新修訂的申請條件和要求。本次經屋申請,調整了入息及資產限制,亦要求個人申請者須年滿二十三歲、申請前十二個月至少有一百八十三日身處澳門、十年內不得擁有住宅物業等。此外,去投資化、一百八十三日常住要求、引用計分制、售價參照成本標準取代以往參照購買力標準等亦是新“經屋法”中值得關注的焦點。
料呎價五千增四成
梁孫旭認為新法的實施,將更好地落實“屋是用來住而不是用來炒”的目標,協助真正有住屋需要的居民盡快上樓。他期望政府做好把關,確保經屋的建築質量符合標準,並按期完成交樓。此外,他關注經屋的定價情況,新經屋法的定價以成本作為參考標準,有關參考因素除了總建築成本外,還包括批地溢價金及行政成本。其中,總建築成本也包括一些非涉及居住的建築成本,如車庫、商舖等建築成本。
梁孫旭指出,房屋局曾在立法會提到,預計經屋每平方呎實用面積售價約五千元,售價可能會比過去貴三至四成。他認為新經屋訂價不宜過高,除了對申請者會造成一定壓力外,亦可能推高私樓市場價格。政府在審議法律的時候亦表示過,由於經屋售價需由行政長官批示訂定,仍然存在一定彈性,最終取決於政府決定。他認為經屋在永遠姓“經”的情況下,價格不宜過高,有壓縮空間的情況下盡可能壓縮,例如考慮減少或減免批地溢價金及行政成本計入銷售價格,以及考慮不將車庫、商舖等非涉及住居的建築成本轉嫁申請者身上,日後可透過出租車庫、商舖追回建築成本,以減輕申請者負擔,同時避免推高私樓價格。
冀延長經屋保質期
梁孫旭亦關注經屋的興建質量和時間,政府預計A區五千經屋招標預計工期約為四年,總結過去經驗,不少公屋興建經常出現質量及超時問題,期望政府能夠把好關,嚴格管控進度及質量,確保公屋質量及如期上樓。他認為由於經屋由落成到居民入伙需要一定時間,而目前經屋的樓宇保質期比較短,往往等居民入伙時便超過了相關保質期,容易出現各種問題又難以解決。未免重蹈如湖畔經屋的覆轍,建議政府延長樓宇保質期,加強承建公司對經屋樓宇的保養。
另外,梁孫旭表示今次首次接受電子方式申請,相信能夠提高公共行政的效率,縮短經屋申請的處理時間及收集好更全面精準的數據,有利推動電子政務發展和做好未來公屋規劃。由於是首次推出,期望當局加強宣傳,為有需要的居民提供協助,以方便居民查詢和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