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東西的小孩
一名十餘歲男學生日前在學校拾獲一張已失效的消費卡,後在健身室將其與一名同學的消費卡“狸貓換太子”再拿往消費。涉案男學生涉嫌觸犯“拾遺不報”及“盜竊”罪。引起社會關注學生的道德行為操守。
青少偷竊的動機,有時不是純粹貪婪、物質引誘,也有可能受家長及朋輩的影響,以至自我肯定、尋求刺激等心理因素。“小時偷針,大時偷金”,學生的不良習慣應及時糾正,以免影響終身。
十餘歲正值青少年叛逆期,家校正面教育及健康的生活圈促進保持身心健康成長。家校須從小灌輸正確的品德教育,明確指出偷竊行為的不是及後果。家長以身作則,做好榜樣;以不責備的態度詢問偷竊的原因;應與子女多溝通,了解在日常生活中所需要花費金錢的項目,再者與孩子做好財務規劃,學懂正確的理財觀。教曉用勞動力換取金錢,鼓勵子女多做家務換取零用錢。強調尊重別人財物的重要,要求孩子對自己的行為負責,教導如何交還不屬於自己的物件。
在孩子的成長過程中,品德教育甚為重要,家校應加強合作。再者,如遇到身邊的朋友有偷竊的壞習慣,可協助改善。
蔓 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