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金十萬助五困難戶
【本報消息】澳門日報讀者公益基金會撥款十萬元,助五困難戶暫度難關。
一、申請人張麗雲,女,五十四歲,居路環。申請人患有精神及心臟疾病,定期要到公立醫院覆診,無法工作,現居於社屋,依靠政府援助過活。家中最大支出為供養女兒到台灣升學及韓國進修,現時每月為對方償還二千多元貸學金,連申請人父母的退休金亦盡傾,欠下親友約三萬元。公益基金會決議撥款兩萬元援助。
二、申請人趙秀英,女,六十九歲,居黑沙環。申請人跌斷腿骨,早前接受手術,惟效果不理想,現時仍行動不便,由丈夫照顧生活。申請人和丈夫早已退休,依靠政府援助過活,申請人身體狀況欠佳,不時要購買各類營養品,入不敷出,已問親友借款三萬元。公益基金會決議撥款一萬元援助。
三、申請人黃海玥,女,二十歲,居黑沙環。申請人是廣州中山大學醫學系學生,去年六月發現患有甲亢,由於擔心在公立醫院等候治療時間較長,故選擇到私立醫院就診。申請人在單親家庭長大,其母患有惡疾,且要照顧正在讀初一的小兒子,故長期沒有工作。一家三口靠政府援助過活,但由於沒有儲蓄,入不敷出,生活拮据。公益基金會決議撥款兩萬元援助。
四、申請人陳建麗,女,五十一歲,居巴波沙。申請人丈夫精神上出現問題,去年在街道滑倒,撞傷後腦導致大量出血,經公立醫院搶救後情況穩定,目前在九澳康復中心接受治療。相關費用為免費,但須每月申請,倘不獲批則要自付每日三百五十元的住院治療費。大女兒雖借貸學金,但在台灣升學仍需自行負擔生活費等。小兒子前年發現脊椎側彎,被轉介至香港接受治療,近年因疫情無法到港覆診。申請人現因照顧兒子沒有工作,靠政府援助過活。公益基金會決議撥款兩萬元援助。
五、申請人謝裕妮,女,五十三歲,居台山。申請人需租屋,租金連水電費約三千八百元。申請人患有輕度聽障,因疫情關係,自去年二月份失業;丈夫為內地居民,每月工資約人民幣四千元,難以負擔一家三口的日常開支。近期雖獲批殘疾金,但仍感生活困難,望協助購買助聽器,以便找工作,自力更生。公益基金會決議撥款三萬元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