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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7月11日
第A06版:澳聞
澳門虛擬圖書館

淺談本澳最低工資

淺談本澳最低工資

本澳《勞動關係法》之最低工資於二○二○年十一月一日正式實施,其中最主要內容為:月薪調整為六千六百五十六元,即日薪二百五十六元,時薪為卅二元。

澳門總人口為六十八點五萬人,其中外僱佔十八點六萬人,換言之,澳門人實際上只有不足五十萬人。現時,澳門總就業人口約卅九萬(包括十八點六萬外勞),二十點四萬本地勞動力中,公務員佔三萬多人,博彩從業員五點八萬人,本地勞動力人口在減去賭場職員及公務員後,只餘下約十一萬,而這十一萬勞動力人口還在不斷地流向賭場及公務員。本澳人口結構,在鄰近地區基本上是絶無僅有,可以用畸形來形容。

實際上,外僱在本澳不少從事一些較辛勞工作,例如跟貨員,倉務員等,極少數從事高級管理層職位,而澳門本地人多數從事中層工作,即如文員、外勤、銷售員等。我相信,企業以最低工資六千六百五十六元的月薪,基本上是聘請不到本地人,因為本地人除不願意做低收入的工作,還有一個原因就是低收入也不能滿足生活開支所需。

最終,最低工資法變成保障大部分外僱的法案。我們相信,最低工資的保障是一個社會、一個城市成長與發展的重要組成部分,制訂符合市場的法則對企業、對本地居民有利,脫離市場則對各行業有弊。本地勞工法能有效提供本地人就業及保障生活,而外僱就是補充本地勞動市場不足的工種,以提升各行業的競爭力及活力。

特區政府以本澳實際需求開放外勞市場,原意是補充本地勞動力市場的不足,以及提升中小微企的生存能力。制訂勞工法,其實應把本地人與外僱區別開來,例如一些大廈保安員,原本很多年齡稍大的本地人願意做,但最低工資越調越高,保安公司難免會做對比,出於利益最大化考量而改用外僱取代本地人,對澳門本地勞動市場增添一份隱憂。

在此,個人提出建議如下:實施最低工資政策的出發點原本是為保障本地人,建議本地人與外僱應該分別執行不同的勞工法,使用不同標準,而不是一概而論。自由市場應該給予企業更多自由空間,讓企業與外地僱員有機會自行協議最低工資標準,才合乎實際市場所需。

澳門供應商聯合會常務理事

暨南大學工商學士學位

李國富

2021-07-11 李國富 1 1 澳门日报 content_131126.html 1 淺談本澳最低工資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