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最低企業稅15%
會計界:澳有營商優勢 稅改影響微
【本報消息】經濟合作及發展組織(OECD)近日宣佈,全球有一百三十個國家及地區包括澳門,同意推行全球性稅務改革,確保跨國企業不管它們在哪些國家和地區運作,都要公平地承擔稅項,支付最低的15%企業稅。有會計界人士認為對澳門影響不大,仍有“賣點”,因資金進出較自由及實行簡單低稅制,政治氣候穩定及營商環境。
OECD公佈的國際稅務改革框架方案(BEPS 2.0)分兩部分:第一部分針對全球營業額超過200億歐元和利潤率高於10%的大型跨國企業集團,包括數碼企業,有關企業部分利潤的徵稅權,將分配予市場所在的稅務管轄區。
第二部分為全球最低稅率,針對全球營業額超過7.5億歐元的大型跨國企業集團,若有關集團在某一稅務管轄區的實際稅率低於全球最低稅率,其母公司或附屬公司需向所在地就差額繳納額外稅款。華人會計師協會會長陸丹青表示,過去澳門因應國際變化而修改稅制,如一九年修改《所得補充稅》規章,引入跨國集團最終母實體一定要A股的要求。由此可見,澳門法律法規有時會按國際發展趨勢而適時修訂。今次的全球最低企業稅率,澳門也是跟隨內地,相信是循序漸進的過程。
變相提升運營成本
談到早前有美媒分析,全球稅收政策變化,可能會對以低稅率著稱的金融中心香港,以及賭城澳門產生影響。陸丹青表示,現時澳門《所得補充稅》稅率為12%,此舉相當於提升相關的企業稅率至少3個百分點,從這角度看,會提升企業在澳運營成本,有一定影響。
但現時內地稅制是25%、香港是16.5%,換言之,適用稅改方案的跨國大企,在澳要符合全球最低税率的要求,所交的稅率料仍低於周邊地區。再者澳門稅基窄,並與香港一樣奉行簡單稅制,即在澳做生意需交《所得補充稅》、有工作收益的如打工仔、個人執業的專業人士需交“職業稅”、買樓則涉及“印花稅”,相比海外簡單得多。如在海外地區,單是賣樓賺錢,需繳交資本增值稅,澳門這方面是沒有的。
與鄰地相比具優勢
從投資者角度看,稅制是投資佔比重要一環,但並非所有,大圍經濟發展及投資環境亦是重要因素。她認為,澳門與內地相比,最大優勢是資金進出較自由,澳門無外匯管制,資金周轉便捷;與香港相比,短時間內與香港的經濟地位仍有距離,但澳門的潛力是政治氣候相對穩定。
至於此舉會否減低澳企到海外投資的成本?她稱最低企業稅率針對的是跨國公司在海外市場的盈利。在有關原則下,各國政府仍可自由制訂各自的企業稅率,但如果企業在某個國家賺取的盈利繳交的稅款低於15%,它們的來源國政府可額外徵收稅款至15%,從而抵銷把盈利轉移至較低稅率司法管轄區的好處。換言之,澳企要“走出海外”仍不易,企業需視乎自身能力與實力。
不過,這項最低稅率的具體細節還未出爐,屆時各國政府如何應對尚未可知,企業如何調整又是另一未知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