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串謀黎智英等勾結外國勢力違國安法
李宇軒陳梓華轉介高院審
【香港中通社七日電】香港“十二逃犯”之一的李宇軒與一名律師助理陳梓華,涉嫌串謀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等人勾結外國勢力,被控違反香港國安法,案件七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進行交付程序,以轉介至高等法院審理。
當日,兩名被告由囚車押送至西九龍裁判法院,案件由國安案件指定審理法官、總裁判官蘇惠德審理。
法庭上,控方申請合併案件,將兩名被告的“串謀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交付高等法院原訟庭處理,獲蘇惠德批准。兩名被告繼續還柙候訊。
被告李宇軒與陳梓華同被控違反香港國安法中有關“串謀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指在去年七月一日至今年二月十五日期間,與黎智英、黎智英的助手Mark Simon、劉祖廸等串謀,請求外國或境外機構、組織、人員實施對香港特別行政區或中華人民共和國進行制裁、封鎖或採取其他敵對行動。
李宇軒另被控一項“無牌管有彈藥”罪,指他去年八月十日在沙田希爾頓中心一單位,無牌管有彈藥,包括二百三十二枚使用過的催淚彈、七枚使用過的海綿彈及三十八枚使用過的橡膠子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