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小語)宣傳世遺 共享共育
世遺鄭家大屋外一幅夯土牆近日被田螺車刮損,留痕長達八米,司機竟不知嚴重性,揚長而去。經“天眼”尋得肇事者,送官法辦。當局已即時按文物修復程序開展修復,冀“修舊如舊”,但難免留有瑕疵。
翻查資料,這幅夯土牆非首次被刮損,去年八月初就被泥頭車撞損,司機同樣驅車離場,不負責任。近日再被刮損後,有人建議於外牆鑲起鋼板;亦曾有人倡議在不影響圍牆情況下,擴闊路面,方便較大型車輛通過這處“瓶頸位”。但提議歸提議,關鍵始終在於措施是否具可行性,是否符合《文化遺產保護法》相關法律法規,更重要是會否破壞原有世遺緩衝區面貌。總之,須審慎而行,不能馬虎。
列入世遺名錄的“澳門歷史城區”,主要由相應建築及廣場空間所組成,還包含與之相關的緩衝區。當局之所以要劃定緩衝區,為更有效保存文化遺產及其周邊地區景觀的完整性,合理維護及發揮其重要的文化價值。即上述夯土牆與相鄰街道組成的區域,同樣是保育的一部分,與居民生活息息相關,是活的文化板塊。
文化當局去年已恆常性經國家文物局,向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世遺委員會提交了“澳門歷史城區”保護狀況報告,反饋意見正面,樂見本澳在鼓勵、加強世遺保護等工作表示認同。不過,保護世遺工作沒有最好,只有更好,畢竟城市正急速發展,政府在保護文物建築與推動城市規劃之間如何達至平衡,並行不悖,考驗智慧與決策。
毀損文物,無論有意或無心,與認知有關。政府專責部門未來宜在向大眾尤其年輕一代持續普及世遺保育知識的同時,重點闡述關注的建築項目外,還需高度結合與之相連的社區、街道等文化及故事,提升全民對世遺文化的認知,讓保育意識潛移默化,深入千家萬戶。
彈指一揮間,本月十五日為澳門入遺十六周年紀念日。疫情持續,旅業待復甦,當局不妨藉此契機優化眾世遺景點硬件配套的不足,配合加強對內對外的世遺保育宣傳,讓大眾珍視文物建築,共享共護,自然減少傷害,預防勝於修治。
夏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