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查罰廿二起互聯網收購案
【路透社北京七日電】中國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周三宣佈,對互聯網領域二十二起違法實施經營者集中案作出行政處罰,對涉案企業分別處以五十萬元人民幣罰款。
市監總局網站刊登新聞稿顯示,涉案企業包括阿里、騰訊、蘇寧易購等。
其中,騰訊涉及五起集中案:收購五十八股權、收小紅書股權、收購搜狗股權、收獵豹移動股權、收購蘑菇街股權。也即是說,騰訊總計需繳納罰款二百五十萬元。
阿里六宗罪罰三百萬
“阿里系”涉及六起集中案:阿里網路收購天鮮配股權、阿里創投與上海商投集團設立合營企業、阿里網路收購廣州恆大足球股權、阿里網路收購紐仕蘭股權、阿里創投收購五礦電商股權、阿里創投與浙江創新投資設立合營企業。阿里累計需繳納罰款三百萬元。
蘇寧易購則涉及兩起:與南京銀行設立合營企業、與三菱重工設立合營企業。累計被罰款一百萬元。
“經查,上述(二十二起)案件均違反《反壟斷法》第二十一條,構成違法實施經營者集中,評估認為不具有排除、限制競爭效果。”市場監管總局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