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男非法開墾青洲山脫罪
【本報消息】一名本地退休男子涉非法開墾青洲山,裝設自製健身器材。其於初級法院應訊時否認指控,辯稱不知行為犯法。
合議庭指出,未能確定男子對山體的破壞程度,故一項加重毀損罪改判為毀損罪。由於青洲山業權人決定撤訴,法庭裁定開釋男子。
男被告姓鍾,六十二歲,持本地證件,退休人士,居住在青洲山附近一社屋單位。被控加重毀損罪。
據了解,青洲山山體範圍屬於被評定的文物範圍,受《文化遺產保護法》的保護。案情顯示,二○一八年十二月三十日,文化局向警方報案指青洲山疑遭人破壞。警方派員調查,在現場拘捕鍾某,當時有人正利用自製的健身器材健身,包括用鐵鏈及石油氣罐組裝的器械;另有一塊用作做仰臥起坐,以鍛煉腰腹的木板。同時,警方在現場檢獲一把鋤頭和一把鐮刀,相信鍾某利用上述工具破壞山體。
鍾某於應訊時否認指控,辯稱只是為大家建一個運動場所,不知犯法;文化局證人則認為開墾屬於破壞青洲山,但不知用多少錢才可修復山體;業權人則與鍾某達成協議,要求對方將山體回復原狀,並要求監督日後山體有否被破壞。業權人指出,不知鍾某是否惡意破壞,亦不知要求對方賠多少錢,故不追究對方刑事責任。
合議庭指出,鍾某有破壞青洲山,但對其破壞多少,相關價值是否超過五百元存有疑問。因此,裁定一項加重毀損罪改判為毀損罪。由於青洲山業權人決定撤訴,法庭裁定開釋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