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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7月07日
第A06版:澳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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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局:識法懲治校園欺凌

教青局開設網頁,鼓勵知情人士在留言區舉報校園欺凌個案。

偏差行為非單一及個別因素

教局:識法懲治校園欺凌

【本報消息】本澳不時出現零星校園欺凌案件,議員何潤生書面質詢校園欺凌內在原因及治理方案。教育及青年發展局長老柏生表示,從近年發生的案件來看,欺凌者缺乏同理心及法制觀念、對欺凌行為的違法性和法律後果認識不足,是欺凌行為發生的重要內在原因。

老柏生表示,影響學生出現欺凌等偏差行為並非單一及個別因素,需要全社會關注。從近年發生的相關案件來看,欺凌者缺乏同理心和法制觀念、對欺凌行為的違法性和法律後果認識不足,是欺凌行為發生的重要內在原因;而受害者自我保護意識薄弱,以及旁觀者對欺凌行為欠缺主動譴責,亦在一定程度上助長校園欺凌行為。

針對校園欺凌行為,特區政府聯同多個團體於今年一月共同設立“以愛同行——關注青少年精神與身心健康工作小組”,齊心協力開展相關工作。警方也採取懲治與預防雙結合防治,在接獲學校通報校園欺凌的相關訊息,或者收到校園欺凌的相關舉報後,立即派員處理相關事件,依法制止、懲治欺凌行為,持續透過針對性的警務巡查與宣教工作,防範校園欺凌行為的發生。

警校聯合巡查

為預防及遏止校園欺凌行為,司法警察局除恆常性巡查外,還透過與校方共同進行“警校聯合防罪巡查”,到校園周邊青少年學生慣常聚集的地方向青少年宣傳包括預防校園欺凌的教育內容,去年全年以及今年首四個月分別進行十次及三次巡查,接觸青少年學生分別達到三千二百三十九人次及三百三十三人次。

何潤生並質詢當局會否提供簡便、保密和可信任的舉報機制,鼓勵學生揭發欺凌事件。教青局表示,局方自二○一八年起設立“和諧校園——以愛同行、拒絕欺凌”網頁,網頁內設有留言專區,鼓勵知情人士舉報校園欺凌個案。

警方亦鼓勵青少年學生倘不幸遇到欺凌或知悉相關罪案時應及時向警方檢舉,可親身或透過電話、電郵、傳真方式向警方舉報,所有舉報都嚴格保密;而校方在知悉校園欺凌事件後,亦可以透過“學校安全聯絡網”、“警 · 校聯絡機制”向警方直接通報相關訊息,以便警方迅速介入處理相關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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