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銀全幣種信用卡
2021年07月06日
第D06版:學生報
澳門虛擬圖書館

“花名”之害

“花名”之害

我認為同學間互起花名是一種傷害,有可能對別人造成心理上的影響。別小看其嚴重性,如果這個行為令人感到不安,更可能變成“言語欺凌”。

“花名”,也被稱做化名,等同於綽號。我認為給別人起一些侮辱性的“花名”是不尊重的行為,侵犯了別人的尊嚴,令人反感。“花名”並非正式名字,在古代,一般都不是捏造的,是具有根據的。《呂氏春秋》中的夏桀,外號為“移大犧”,意思是力氣很大能讓牛移動。《水滸傳》裡面一百〇八個梁山好漢每個人都有響噹噹的綽號。

可是,現時的“花名”大都是帶有嘲笑或憎恨性質的。例如“肥豬”這種“花名”明顯是帶有惡意,就是故意利用牲畜去貶低他人。所以,起惡意的“花名”跟攻擊人是沒甚麼區別的,絕對不值得鼓勵。

校園是讓學生成長的地方,絕不容許暴力或欺凌的行為。如果真的要幫人起“花名”,必須要得到對方同意的情況下才可,而給別人起“花名”也要注意是否帶有攻擊性。因此,起“花名”是愛是害就在一線之間。

吳嘉熙 蔡高 初二

2021-07-06 吳嘉熙 蔡高 初二 1 1 澳门日报 content_130259.html 1 “花名”之害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