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男女涉煽動殺警縱火被捕
【香港中通社四日電】香港警務處網絡安全及科技罪案調查科警司譚威信四日在港表示,拘捕一男一女涉嫌煽惑他人犯謀殺罪、煽惑他人犯縱火罪及煽動意圖;香港是法治社會,決不允許任何鼓吹或是煽動暴力,若縱容有關行為最終受害的是全港市民。香港警方不會姑息這些嚴重破壞法紀、扭曲正常價值觀的行為。
當日,譚威信向傳媒通報,自二○一九年年中開始有人利用不同社交平台發佈針對警方的惡意言論,鼓吹暴力,煽動他人犯法等。七月一日,有人針對警務人員作出“孤狼式恐怖襲擊”,其後警方發現有不法分子繼續在網上鼓吹暴力、以不同方式襲擊甚至殺害警務人員等訊息,經調查後警方鎖定兩名目標人物,四日分別在天水圍及沙田拘捕一名二十歲女子及一名廿六歲男子。他們涉嫌干犯“煽惑他人犯謀殺罪”、“煽惑他人犯縱火罪”及“煽動意圖罪”。警方在拘捕行動中檢獲兩部手機。
譚威信稱,警方暫未發現被捕的二人有直接關聯,惟他們分別在兩個社交平台發佈有關訊息,其中一人發佈訊息煽惑他人殺警,另一人發佈訊息則煽惑他人在警察建築物縱火。行動仍在繼續中,不排除有更多人被捕。
警方表示,根據《刑事罪行條例》,任何人發表煽動文字,有機會觸犯法例。除發表煽動文字屬違法,香港法庭前年十月已頒佈臨時禁制令,禁止在互聯網平台鼓勵、煽動使用或威脅使用暴力,任何人違反有機會構成藐視法庭罪。警方提醒市民,不法之徒利用互聯網散播暴力和仇恨,目的是加深仇恨和分化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