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外僱涉拾遺不報被拘
【本報消息】一名女外僱早前在大三巴斜巷涉嫌拾獲他人遺留現場的手提袋並據為己有,被治安警拘捕,有人供認因一時貪心犯案。
被捕女外僱四十餘歲,被治安警落案控以“拾遺不報”罪,案件已移送檢察院偵辦。
上月廿八日下午,治安警接獲一居民報案,指於中午時分在大三巴觀光時,將手提袋放置在大三巴斜巷馬路旁。離開後、才想起遺留手提袋,折返現場尋找不果,遂報警求助。
治安警經調查,並透過“天眼”系統發現案發當時事主離開現場約十分鐘,一名女子途經現場並取走該手提袋,隨後警員鎖定一名女外僱為犯案者。上月廿九日下午,警員在俾利喇街將涉案女子截獲。
經查問,有人供認因一時貪心犯案。當日拿取手提袋內一千三百五十元人民幣,隨即將手提袋連同內有物品丟棄在德香里垃圾收集站便離開,有關現金已存入屬於自己的銀行提款卡帳戶。警員於是將其拘捕並落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