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延四“公投”藍批欠法源
【香港中通社二日電】台灣新冠三級警戒持續至本月十二日,“中選會”今日決定,將原定八月廿八日舉辦的四項“公投案”延後至十二月十八日舉行,卻允許罷免民代陳柏惟案於八月廿八日投票。對此,中國國民黨立法機構黨團表示,依據《“公投”法》規定,從未授權“中選會”可以延後投票,“中選會”不能自作主張、便宜行事,過度擴張解釋法律。
八月廿八日原預計有四項“公投案”登場,分別為“重啟核四”、“反萊豬”、“公投綁大選”、“珍愛藻礁”。“中選會”今日表示,為確保民眾投票權利,維護防疫成果,考量當局提高全民接種疫苗覆蓋率的時程,及選務作業調整所需時間,改定投票日為十二月十八日。
不符民主法治原則
對此,中國國民黨表示,“中選會”欠民眾一個完整具體的說明,依據《公民投票法》規定,從未授權“中選會”可以延後投票,“中選會”的公告完全不符民主法治原則,立法機構應立即召開臨時會修法,以備法源基礎,才能正式合法延期。
國民黨指,面對疫情詭譎多變,“中選會”表示投票活動將使外出人數增加,同時亦增加返鄉人流,提高當局控制疫情難度,此時“中選會”更應協同地方選委會做好萬全準備。
綠淪“民主退步擋”
國民黨批評,民進黨現在已經是“民主退步擋”,幫忙擋疫苗、擋全民普篩、擋全民普發現金、擋不在籍投票,請民進黨不要再擋臨時會、擋民眾活下去的生路,擋台灣民主的未來。
批當局沒收“公投”
國民黨團書記長鄭麗文表示,如果“中選會”拿疫情當理由不敢如期舉行“公投”,勢必要召開臨時會修改“公投法”;不少地方都有在疫情期間舉行大選的例子,“中選會”不要變相沒收“公投”,應如期舉行“公投”;各地都有不在籍投票成功實施的例子,民進黨政府不應再阻擋不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