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灣區長三角落實仲裁“四共用”
【本報消息】為加強粵港澳大灣區與長江三角洲區域仲裁機構及協會的交流,促進彼此的互信合作和資源共用,推動粵港澳大灣區與長江三角洲區域經濟一體化發展。廣州仲裁委員會昨日下午舉行一場業界專業研討會,並邀請了粵港澳及長江三角洲仲裁業界參與,期望促進兩地區域與大灣區的仲裁服務質量。
解決糾紛主要方式
研討會上有代表指出,仲裁作為世界公認的解決民商事糾紛的主要方式之一,在促進貿易和投資的多元糾紛化解、優化營商環境、護航區域與世界各國經貿交流方面發揮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粵港澳大灣區和長江三角洲經濟區是內地經濟發展的兩大引擎,在現代化建設大局和全方位開放格局中具有舉足輕重的戰略地位,兩大經濟區之間經貿關係密切。
粵港澳大灣區和長江三角洲區域仲裁機構的深入交流與合作,對保障經濟發展、完善多元糾紛化解機制、提升國際競爭力具有重要意義。
研討會上介紹了大灣區目前發展情況以及粵港澳大灣區仲裁聯盟發揮的作用,尤其聯盟發揮各自優勢及合作,促進灣區仲裁業務創新發展,使仲裁案件可利用線上結合線下服務提升質量及效率。
促仲裁雙循環發展
廣州仲裁委員會主任陳思民提到,通過互信合作、資源分享,充分發揮粵港澳大灣區和長江三角洲經濟區的自身優勢,創新發展多元糾紛化解機制,推廣國際商事仲裁制度,提升各方在區域以至國際仲裁活動中的影響力與話語權,進一步提升服務兩地及世界經濟貿易和投資的發展亦是聯盟成員需持之以恆的目標。希望透過兩大經濟區仲裁機構的合作平台促進仲裁發展雙循環格局。
會議上亦進一步落實灣區聯盟以及長江三角洲區域仲裁機構合作的“四個共用”的內容,包括服務共用,仲裁員名冊共用,庭室共用及標準共用。廣州仲裁委員會、香港仲裁司學會、澳門仲裁協會、南京仲裁委員會、鎮江仲裁委員會、揚州仲裁委員會、珠海國際仲裁院一同於會上簽署合作備忘錄,共同推動我國仲裁業的協調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