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警派出所旁幫女友拍裸照
【本報訊】據中央社台中廿八日消息:崔姓女子廿七日在高雄市警局哈爾濱街派出所旁拍攝裸露照片,還在網絡上張貼,經查拍攝者竟是保四總隊支援台中市某警分局的林姓警員,此警員因嚴重影響警譽,今天被記大過一次。
影響警譽記大過
警方指出,崔姓女子在網絡上以“女王”自稱,廿七日清晨她在高雄市警察局哈爾濱街派出所旁拍攝裸露照片,事後更張貼到自己的推特。經查為崔女拍攝的竟是支援台中市某警分局的林姓警員。
林警所屬警分局今天召開人評會考核,認為林警身為警察,行為失檢影響警譽,行政懲處從重記大過一次,並列輔導對象加強考核。
裸露照上傳網站
警分局指出,卅四歲的林警去年一月自特考班畢業,去年七月實習期滿分發保四總隊,去年八月支援台中某警分局偵查隊,負責“無毒校園”專責警力。
警方調查,林姓警員在休假期間,應崔女邀約前往高雄相聚,後來幫崔女在高雄市警察局哈爾濱街派出所旁拍攝裸露照片,隨後崔女將照片上傳網站,兩人涉嫌違反侮辱公署罪以及妨害風化罪,全案函請高雄地檢署偵辦。
另外,林員坦承廿四日在台中市西屯區也幫崔女拍攝裸照,警方後續將調查釐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