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洛伊德案”白警判囚廿二年半
【本報綜合報道】據新華社、中新社、中央社廿六日消息:美國明尼蘇達州亨內平縣法官彼得 · 卡希爾當地時間廿五日宣佈,被控殺害非洲裔男子喬治 · 弗洛伊德的前白人警察德雷克 · 蕭萬獲刑兩百七十個月,即廿二年○六個月。
弗家人及律師聲明
卡希爾當天在宣佈針對蕭萬的量刑時說,法庭是基於事實,而非感情或同情心作出量刑決定,但也認識到該案給所有家庭,尤其是弗洛伊德家人帶來的巨大痛苦。由於蕭萬在弗洛伊德案審理期間已處於被監禁狀態,法庭將一百九十九天納入蕭萬已服刑時間。
量刑宣佈後,弗洛伊德家人及其代理律師發表聲明說,對蕭萬的量刑讓弗洛伊德家人和作為警察暴力執法受害者的非洲裔美國人“離治癒更近了一步”。美國總統拜登當天表示,量刑“看上去是適當的”。
檢方曾建議判卅年
檢方在本月二日提交的量刑備忘錄中曾建議對蕭萬的量刑為三十年,理由是蕭萬的行為給弗洛伊德及其家人以及相關社區帶來了重大影響。蕭萬的律師在同日提交的備忘錄中認為,法庭應給予蕭萬緩刑或從輕量刑,因為陪審團忽略了蕭萬鮮有犯罪記錄且適用緩刑、外界因素對該案審理構成影響等情況,並且蕭萬是基於自身從警經歷和所接受培訓而犯錯,並非故意。
二○二○年五月廿五日,四十六歲的弗洛伊德在明尼蘇達州明尼阿波利斯市街頭遭蕭萬跪壓頸部九分廿九秒後死亡。現場視頻上傳網絡後,全美各地發生長時間、大規模的反對警察暴力執法和抗議種族歧視浪潮。蕭萬和在場的另外三名警察隨後被解職並被起訴。
今年四月二十日,該案在明尼阿波利斯市宣判,陪審團裁定蕭萬被控的二級謀殺、三級謀殺和二級過失殺人罪名全部成立。
今年五月七日,美國一聯邦大陪審團起訴蕭萬及另外三名弗洛伊德案涉案前警察,指控他們“以法律的名義”,故意剝奪憲法賦予弗洛伊德的公民權利並導致其死亡。因此,蕭萬因弗洛伊德案所面臨的法律程序尚未終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