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首:爭取籌備廿三條立法
【香港消息】香港中通社二十二日電,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林鄭月娥二十二日表示,本屆政府任期餘下一年,下一屆特區立法會二○二二年一月才上任,估計無法在一年內完成整項香港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但會爭取時間做好足夠的籌備工作。
當日上午,林鄭月娥出席行政會議前會見傳媒時表示,香港國安法第七條要求特區政府在立法方面繼續進行兩項工作,分別是完成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和完善其他相關法例。雖然二十多年來沒有落實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的本地立法,但早在兩至三年前,特區政府也曾引用《社團條例》處理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
她強調,這項工作是需要作兩手準備,一方面籌備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另一方面梳理或激活現行法律以鞏固我們維護國家安全的工作。由於基本法第二十三條規範的七類危害國家安全行為與香港國安法的四類犯罪行為有同亦有異,所以仍有許多工作要做,立法事宜由特區政府保安局牽頭籌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