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審判決將八年禁賽減為四年三個月
孫楊無緣東京奧運
【本報綜合報道】據澎湃新聞廿二日報道:廿二日晚,國際體育仲裁法庭宣佈,中國游泳奧運冠軍孫楊的八年禁賽減為四年三個月。四年三個月的禁賽期限 (即五十一個月)從二○二○年二月廿八日開始計算,這也確定了孫楊無緣東京奧運會和二○二二年在自己家鄉舉辦的杭州亞運會。
不過從理論上來說,現年三十歲的孫楊還有參加巴黎奧運會的機會。
禁賽判決被否
此前在四月二日凌晨,國際體育仲裁法庭發佈通告,宣佈了關於孫楊事件的第二次聽證會的舉行時間。根據安排,聽證會在五月廿四日到廿八日期間舉行,採取視頻會議的方式進行,同時也組成了新的三人仲裁小組。
二○一八年九月四日晚,受世界反興奮劑機構(WADA)委託實施興奮劑檢查的IDTM公司三名工作人員至孫楊住處對其進行賽外反興奮劑檢查,IDTM給國際泳聯報告說“孫楊暴力抗檢”。
二○一八年十一月十九日,國際泳聯就此事在瑞士洛桑舉行聽證會;翌年一月三日,國際泳聯反興奮劑委員會作出裁決:IDTM此次執行的興奮劑檢查無效,孫楊沒有興奮劑違規行為。
二○一九年三月十二日,WADA就孫楊暴力抗檢一事正式上訴至CAS(國際體育仲裁法庭)。經過聽證會後,二○二○年二月廿八日,CAS宣佈孫楊未能遵守WADA的規定,決定對孫楊禁賽八年。
對於CAS的裁決,孫楊方面表示不服,向瑞士聯邦最高法院提起上訴。
去年十二月廿四日凌晨,瑞士聯邦最高法院的判決結果為撤銷國際體育仲裁法庭此前涉及孫楊的裁決。
據悉,瑞士聯邦最高法院之所以撤銷CAS的裁決,是認為CAS的仲裁小組主席涉嫌存在偏見和歧視。而且,其部分存在問題的言論甚至是在其已經被任命為孫楊案仲裁小組主席後所發表的。
因此,瑞士聯邦最高法院支持了孫楊對於該仲裁小組主席公正性的質疑,撤銷了國際體育仲裁法庭的禁賽判決。
極高密度藥檢
據澎湃新聞記者從知情人士處了解,在二○一八年,孫楊原本就已經接受過密度極高的藥檢——比如在事件前不久的雅加達亞運會上,六天的比賽時間裏孫楊有五天都接受了藥檢,回到杭州之後第二天又接受了藥檢。因此對於孫楊來說,沒有害怕和逃避藥檢的理由。
針對外界的某些傳言,知情人士還透露,按照反興奮劑相關規定,十二個月內漏檢三次就會判定違規,但孫楊職業生涯至今從來沒有漏掉過任何一次藥檢。
甚至在去年二月底,禁賽八年的處罰決定出爐之後,孫楊還在持續接受和配合藥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