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舖主管偷貨平售案開審
【本報消息】一名在化妝品店任職銷售主管的男外僱涉嫌監守自盜,偷取店舖內的化妝品後低價出售予一名同時從事代購工作的外僱髮型師,導致相關店舖損失數十萬元。二人於初級法院應訊時,銷售主管選擇緘默,代購工作的被告則否認指控,辯稱不知道相關物品是盜竊所得。案件押後宣判。
令店舖損失數十萬
第一被告姓石,男性,卅九歲,中國籍,持藍卡,報稱銷售員,於涉案店舖任職主管,入職約三年;第二被告姓劉,男性,廿九歲,中國籍,持藍卡,報稱髮型師,亦從事網購。二人涉七項盜竊罪。
案情指出,去年十一月三日,一名形跡可疑的男子鬼鬼祟祟地在路氹連貫公路近天橋位置附近搬運多箱貨物,警方隨即派員到場調查,即場截獲上述劉某及檢獲合共三十四件護膚及化妝品。經盤問,劉某承認有關貨物為賊贓,但否認盜竊,供稱是以商品原價的六折向一名姓石的化妝品店銷售主管購入,並指知悉有關商品均是石某從任職的店舖內盜取的。
經調查,劉某自稱除了在本澳擔任髮型師外,還在網上從事代購工作“賺外快”。石某從二○○四年開始便有監守自盜的行為,而兩人從去年四月開始合作犯案,石某負責盜取商品及交予劉某接贓,至同年十月相信已造成相關店舖至少三十萬元損失。治安警員根據相關資料成功拘捕懷疑涉案的石某,他承認利用店舖監控攝像頭“死角位”等安全漏洞作案,但表示已不記得具體的獲益數字。
接贓者聲稱不知情
二人有到庭審應訊,石某選擇緘默,劉某則否認指控。劉某指出,不知道相關物品是石某盜竊所得,其是以市場的五至六折價格向石某購入貨品。在取得貨品後,其再到網上轉售,從中賺取百分之五的利潤。